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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1-24 21:51

现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宣传力度,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用工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一、主要措施做法

(一)规范企业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会同市总工会、经信委、工商联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日人社发〔20172号),制定创建计划、完善创建标准、落实创建任务,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知晓度。经过创建,全市共评选出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3户,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1户,并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布。二是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我市连续九年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涉及样本企业142户。根据企业薪酬调查结果,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畅通不同行业人力资源市场薪酬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为企业提供了人工成本数据参考,促进了我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适时调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成人员,进一步形成有关部门参与、企业配合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我市118家大中型企业和54个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基层调解组织已实现全覆盖,有效地化解了劳资矛盾,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

(二)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破解企业用工难题。

一是完善政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黑龙江省人才引进政策》(日办发〔2015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1722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745号)等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加强服务,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固定人才市场的作用,与各高校联合举办不同形式的招聘专场和不同规模的校园招聘活动。2017年以来,市校合作共举办各类大型招聘会12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5万余个,进场参加招聘的各类用人单位达1275家,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859人。三是组织开展百企访名校活动。331日至55日,先后组织106家单位赴黑龙江大学、齐鲁工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黑龙江建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11所高校举办校园招聘推介活动,与2018届高校学子现场交流,发布岗位需求1512个,收取简历1206份,达成就业意向372人。四是深入实施就业见习计划,提升毕业生就业择业能力。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通过见习提升能力,促进就业。2016年以来,新增就业见习基地7个,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总数达到130个。两年来,全市见习基地共吸纳1105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915名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省、市、县财政共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33.46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上街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劳动者,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真正懂法、知法,并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

(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主渠道作用。在大学城建立专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就业工作指导、供求洽谈、失业登记、人事保障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扩大对高校毕业生信息传递和供求匹配的空间,促进毕业生择业与岗位的合理匹配,积极促进供需对接。

(三)全力筹备好下半年“百企访名校”活动。结合重点高校地域分布和我市对区域人才的吸引力度,组织市内对人才吸纳能力较强的重点单位赴南京、西安、武汉、哈尔滨、长春、沈阳6座城市,根据高校毕业生择业时间特点入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全力打造百企访名校黑龙江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