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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45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1-06 21:51

现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45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家政服务业已成为人们生活需求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足职能,积极加大资金投入,认真制定实施家庭服务业创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房租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2017年,我市开展育婴师、面点师、烹调师等与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技能培训7668人,拨付培训补贴633.7万元,分别占当年度全市职业培训人数和培训补贴的49.5%51.6%;为确保家政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招标确定2家保险公司,共为948名家政从业人员投保,256名从业人员落实意外伤害保险补贴15360元。

为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家政服务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继续做好家政服务业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和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家政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创业补贴政策落实,进一步理顺细化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流程,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放款力度,通过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做优做强。

二是加强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深入实施“黑龙江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每年从培训任务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加强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加强育婴员、保育员、面点师等与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家庭服务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等综合素质,从而满足不同层次家庭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家庭服务队伍质量。对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三是落实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加大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每年购买不低于120元意外伤害保险的,可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每年60元的补贴。引导家政机构为从业人员积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逐步实现全行业覆盖,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机构权益,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是切实维护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鼓励引导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派遣制家政服务管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休息休假的权利。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理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家政服务机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